名词:古代印度的教育
所属章节::第一章 外国古代教育制度

古代印度的教育
  教育古印度是世界文明古国,地处印度河和恒河流域。约公约前2000年就有了比较发达的文化,史称哈拉巴文化;后由中亚游牧民族部落雅利安人侵入并吸收,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建立了一些奴隶制小国。此后,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等级制度,即种姓制度。这种制度将人从高到底分为四个等级:婆罗门(僧侣)、刹帝利(武士)、吠舍(平民)、首驼罗(奴隶)。除此之外还有不同种姓通婚所生的子女即“贱民”,处于社会最低层。在这些等级中只有前3个种姓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而且在公元前6世纪以前因婆罗门教的兴盛,古印度的教育一般称为“婆罗门教教育”,这种教育以婆罗门教的教条为指导思想,以其教的经典《吠陀》为主要内容,教学方法以背诵为主,也有一些讨论;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又因佛教的兴盛,古印度教育又称为“佛教教育”,教学场所多为寺院,寺院里的儿童男女平等,主要以佛教经典为主要学习内容,教学经常采用争辩和讨论方法,形式灵活而富有生气。古印度的教育对当时的中国及东南亚许多国家的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